咨询热线:13803193335

您所在的位置: 清河县律师网 >律师文集

律师介绍

张洁律师 张洁律师,现为河北振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本科学历。张律师承办的案件有:1.受聘担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2.代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咨询、调解及诉讼。3.接受婚姻家庭、债权债务...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张洁律师

手机号码:13803193335

执业证号:11305201711171538

执业机构:河北振环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清河县长江街清河县人民法院正对过

律师文集

员工已过退休年龄但没有退休证,企业该如何用工?

国家执行强制退休制度,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手续;不办理退休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影响其退休人员身份。

用人单位聘用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与之形成一种特殊劳动关系。特殊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有关的权利义务,但应当参照劳动关系执行工作时间规定、劳动保护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的劳动标准。

用人单位聘用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因社会保险未缴满年限尚无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双方之间仍旧为劳动关系。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咨询热线

138-0319-3335

地址:清河县长江街清河县人民法院正对过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