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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洁律师 张洁律师,现为河北振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本科学历。张律师承办的案件有:1.受聘担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2.代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咨询、调解及诉讼。3.接受婚姻家庭、债权债务...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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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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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305201711171538

执业机构:河北振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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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2019最新经济纠纷和解协议书

一、2019最新经济纠纷和解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原甲乙双方的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书:

1、甲方同意在本协议书经双方签收之日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万元(除本协议书第4条约定外的建筑物的保修、维修及后期整理均由甲方承担),该款从法院业已冻结的款项中支付,且甲方同意从冻结款项中另行划款_______万元至法院并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支付;同时乙方同意申请法院解除对________万元外款项的冻结。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书签定之日起的2日内将__________全部安装完毕;

3、在乙方完成上条之同日,甲方同意将乙方支付的_____万元保证金及其银行利息由甲方签字后向________市_______银行递交解封凭证。

4、乙方同意按照建筑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案工程的主体结构工程、基础工程承担设计合理使用寿命期限内的保修责任,并出具必须的质量保修书。

5、对于_______建设局质监站提出的应由施工单位提供的验收所需的完整合格的资料和手续,乙方同意在协议书签定之日起的30日内提供,并同意负全部提供责任,否则乙方每迟延一天扣付工程款______万元给甲方。本条义务完成后,乙方向法院提出并征求甲方及______县建筑局监督站书面意见同意后由法院将______万元予以转付。

6、甲方双方均放弃追究对方的本协议约定以外的其它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7、在上述条款履行完毕后,双方就施工合同已无其他经济纠葛,双方经济纠纷已经解决。

8、本案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19最新经济纠纷和解协议书


二、债务免除的效力有哪些

(一)免除发生债务绝对消灭的效力。

因使债务消灭的结果,债务的从债务如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也同时归于消灭。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灭;债务一部分免除的,则仅该免除部分消灭。债权人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免除债务,而无消灭全部债务的意思表示的,除该债务人应分担的部分外,其他债务人仍不免除其责任。主债务免除的,保证债务随之消灭;反之,保证债务免除的,主债务并不消灭。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债权证书。

(二)免除债务是债权人的权利,但债务的免除不得有害第三人的权利。

如已就债权设定质权的债权人,不得免除其债务人的债务,而以之对抗质权人。

三、民事和解协议书的模板

甲方:略

乙方:略(即,我的当事人e、m)

丙方:略

为甲、乙、丙三方之间的纠纷,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决定予以和解,且由甲、乙双方共同向本案的二审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为此,特订立以下的和解协议,以作为各方日后在此问题上的行为准则。

一、关于h路房(本市h路a弄b号c室房屋)。

(1)乙方一次性地向甲方支付数额为人民币25万元的因转让h路房,而取得的属于甲方的房屋转让款。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自甲方收到乙方的上述的房屋转让款之日起,甲、乙双方关于h路房的房屋转让款纠纷,从此了结。乙方再也不欠甲方的h路房的房屋转让款。

(3)乙方支付25万元房屋转让款的前提条件为:①甲方已经全面履行本协议的第二条第(2)项、第(3)项所约定的义务的;②甲方已经全面履行本协议的第三条第(2)项所约定的义务的。甲方未履行上述的任何一项义务的,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支付25万元的房屋转让款。

(4)甲方在收取房屋转让款后,应当向乙方出具有效的收款收据,以利于双方核查。

二、关于d房(本市d镇m花园a弄b号c室房屋)。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d房的权利人为乙方,甲方对d房,既无产权,也无使用权。

(2)甲方承诺:在自订立本协议之日起的适当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甲方迁出d房,且同时搬走一切属于甲方所有的物品,结清一切应当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例如,水、电、煤、物业管理等费用)。

(3)在甲方迁出d房后,由甲方向乙方交付d房。在甲方交付d房时,甲、乙双方应当签署《房屋交接书》。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的前提条件是:甲方已经全面履行本条第二项约定的义务。甲方未全面履行义务的,乙方有权拒绝接收d房。

三、关于j路房(本市j路a弄b号c室房屋)。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j路房的权利人为乙方,甲方对j路房,既无产权,也无使用权。不管乙方如何处分j路房,甲方均无权提出异议。

(2)甲方承诺,在自订立本协议之日起的适当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甲方应当把自己的登记在j路房的户口从j路房迁出。

(3)甲方户口迁出的登记手续的办理方式:①在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后的某个合适日,甲、乙双方以及同意甲方户口迁入的这家户口的户主,经约定后,共同前往户口迁入地的公安派出所(届时,甲、乙双方及户口迁入地的户主,应当携带好各自的身份证,以及各方的居民户口簿等必要的法律文件);②由甲、乙双方共同办理甲方户口的迁出和迁入的登记手续;③在户口迁出的登记手续办理完毕的同时,由乙方在该公安派出所或者附近的银行,当场并立即地向甲方支付上述的25万元的房屋转让款(交付方式为现金或银行本票)。

四、对本案的诉讼的处理。

(1)本案是指: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2011)一(民)初字第xx号案件及其因双方上诉而产生的二审案件。

(2)在订立本协议之时,甲、乙双方共同向本案的二审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3)撤诉后,本案的一审判决虽然依法生效,但甲、乙双方为此共同承诺:

在本案的一审判决生效时,甲、乙双方同时放弃本案生效判决所确定的属于自己一方的民事权利,并同时放弃就本案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的诉讼权利,自订立本协议之日起,任何一方都不得就本案的一审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

(4)本案一、二审的诉讼费用由双方各半承担。

五、关于丙方的承诺。

丙方u、v、w三人承诺,在甲、乙双方撤诉后,本案的一审判决生效时,u、v、w三人,同时放弃本案生效判决所确定的属于自己一方的民事权利,并同时放弃就本案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的诉讼权利,自订立本协议之日起,任何一方都不得就本案的一审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

六、争议的解决。

甲、乙、丙三方若因本协议而发生争议的,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由合同签订地(长宁区)人民法院管辖。

七、其他。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7份,甲、乙、丙三方每人各执一份,二审法院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并签署日期):乙方(签字并签署日期):

丙方(签字并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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